全院各系、中心、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型教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南京大学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备使用效益,规范设备借用流程,强化设备对教学科研产出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本院中心所属设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1.设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功能开发及开放共享绩效,统筹推动教学科研成果产出。
2.设备联系人(执行人):具体负责设备借还审核、使用前培训指导、使用记录登记(《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以及故障排查与维修对接。
二、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设备使用强度、专业属性及安全风险,将全院35台(套)设备划分为三类(详见下表):
类别 | 设备特征 | 管理要求 |
一类设备 (21台/套) | 放置于朱共山楼等地; 与负责人教学科研强相关; 操作专业性强 | 优先保障院内教学科研 |
二类设备 (8台/套) | 放置于基础实验楼丙区; 负责人使用频率较低; 操作专业性弱 | 鼓励开放共享,由教学实训中心统一管理 |
三类设备 (6台/套) | 放置于基础实验楼甲区; 需专业人士运维; 操作专业性强 | 严格执行“先培训、后考核、再授权”,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学院专业人员操作 |
三、借用流程规范
1.申请审批:填写《设备借用申请书》(附件2)交给设备联系人,明确借用事由与时长。
2.准入培训:借用人员须通过扫码完成对应设备的线上理论学习,并通过现场实操考核。
3.签署承诺:与设备联系人共同签署《设备借用承诺书》(附件3),明确安全责任。
4.登记归还:严格履行出入库登记制度。归还时,联系人需当场核验设备状态。
四、运维与费用
1.故障责任: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由借用人依据承诺书承担相应维修或赔偿责任。
2.费用结算:校内实验员对外服务或产生耗材费用的,借用人须通过对公转账至指定经费卡(账号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设备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心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心”设备分级分类明细表.pdf
2.
南京大学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设备借用申请书.pdf
3.
南京大学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设备借用承诺书.pdf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