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设备借用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5




全院各系、中心、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型教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南京大学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备使用效益,规范设备借用流程,强化设备对教学科研产出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本院中心所属设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1.设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功能开发及开放共享绩效,统筹推动教学科研成果产出。

2.设备联系人(执行人):具体负责设备借还审核、使用前培训指导、使用记录登记(《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以及故障排查与维修对接。

二、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设备使用强度、专业属性及安全风险,将全院35台(套)设备划分为三类(详见下表):

类别

设备特征

管理要求

一类设备

(21台/套)

放置于朱共山楼等地;

与负责人教学科研强相关;

操作专业性强

优先保障院内教学科研

二类设备

(8台/套)

放置于基础实验楼丙区;

负责人使用频率较低;

操作专业性弱

鼓励开放共享,由教学实训中心统一管理

三类设备

(6台/套)

放置于基础实验楼甲区;

需专业人士运维;

操作专业性强

严格执行“先培训、后考核、再授权”,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学院专业人员操作

三、借用流程规范

1.申请审批:填写《设备借用申请书》(附件2)交给设备联系人,明确借用事由与时长。

2.准入培训:借用人员须通过扫码完成对应设备的线上理论学习,并通过现场实操考核。

3.签署承诺:与设备联系人共同签署《设备借用承诺书》(附件3),明确安全责任。

4.登记归还:严格履行出入库登记制度。归还时,联系人需当场核验设备状态。

四、运维与费用

1.故障责任: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由借用人依据承诺书承担相应维修或赔偿责任。

2.费用结算:校内实验员对外服务或产生耗材费用的,借用人须通过对公转账至指定经费卡(账号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设备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心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1.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心”设备分级分类明细表.pdf

2.南京大学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设备借用申请书.pdf

3.南京大学现代地球系统科学工程实训中心设备借用承诺书.pdf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