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者:周圆圆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10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校党委要求,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418日上午,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院党委书记董婷主持会议,并做动员部署讲话。董婷传达了学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她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有力抓手,是学院党建工作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院党委要组织师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院党委及时发放了组织部为党员购买的《条例》,在学院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刊发中央媒体、南大组工等有关解读文章,整理了地科院党纪学习教育材料汇编,营造学习氛围、做好学习保障。428日上午,地科院召开党委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地科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接着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通过领学、研学等方式,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自学的基础上认真交流研讨。


董婷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旨要义,她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等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她强调全院师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党规党纪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南京大学殷切期待和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贯通起来,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深入实施“奋进行动”、谱写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南大建设新篇章保驾护航。

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于津海老师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重点分析解读了关于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第十九条),关于纪法衔接条款(第三十条)以及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第八十六条)的新增和修改的内容,并结合工作中的实例交流了心得体会。于津海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要求。

与会成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部署。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纪律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接下来,院党委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相关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学院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